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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文读懂|河北省地方标准《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水污染物在线监测技术规范》DB 13/T 5954—2024

来源: 发布日期: 2024.07.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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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随着农村经济的快速发展和农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农村生活污水的处理问题日益凸显,成为影响农村生态环境质量的重要因素。为了有效监控和管理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的运行情况,确保水污染物排放达标,河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了《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水污染物在线监测技术规范》(DB 13/T 5954—2024)(以下简称规范)。该规范自2024年7月24日起正式施行。本文将从多个维度对该规范进行深入解析。


  (一)规范背景与重要性

  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作为改善农村环境质量的关键设施,其运行状况直接关系到农村水体的水质安全。然而,由于农村地区基础设施相对薄弱,监管手段有限,导致部分污水处理设施存在运行不稳定、处理效果不达标等问题。因此,制定一套科学、合理、可行的在线监测技术规范,对于加强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的监管、提高处理效率和水质达标率具有重要意义。

  (二)主要内容

  01适用范围

  规范适用于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水污染物在线监测的系统(以下简称为系统)的建设及运行管理,它明确了在线监测的监测项目及性能指标、系统组成和要求、监测点位设置与设备安装、验收、运行维护要求以及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等方面的内容。但需要注意的是,该规范不作为执法判定依据。

  02系统规范性文件

  ●GB50343建筑物电子信息系统防雷技术规范

  ●GB50348安全防范工程技术标准

  ●GA/T1127安全防范视频监控摄像机通用技术要求

  ●HJ212污染物在线监控(监测)系统数据传输标准

  ●HJ 353水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CODcr、NH3-N等)安装技术规范

  ●HJ 354水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CODcr、NH3-N等)验收技术规范

  ●HJ 355水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CODcr、NH3-N等)运行技术规范

  ●HJ 356水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CODcr、NH3-N等)数据有效性判别技术规范

  ●HJ/T 372水质自动采样器技术要求及检测方法

  ●HJ 477污染源在线自动监控(监测)数据采集传输仪技术要求

  ●DB13/2171农村生活污水排放标准

  03系统在线监测项目及性能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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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4

  在线监测系统组成和要求

  ●系统组成:

  规范规定了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水污染物在线监测系统由水质监测单元、水样留样单元、视频监控单元、数据采集和传输单元、信息化管理平台等组成。

  ●要求:

  各单元需满足特定的技术要求和性能指标,如水质监测单元应具备自动清洗功能,能够实时监测并满足一定的监测频次;水样留样单元能在水质异常时自动采集水样;视频监控单元需实时监控排放口及监测设施等。

  011个税办

  近日,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关于办理2022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事项的公告。公告称2022年度汇算办理时间为2023年3月1日至6月30日。在中国境内无住所的纳税人在3月1日前离境的,可以在离境前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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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5

  在线监测系统监测点位设置与设备安装

  规定了监测点位的设置原则和要求,以及设备的安装方法和注意事项,确保监测数据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监测点位设置

  在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末端尾水汇水处,如:排放口、出水井、集水池、溢流池等。

  设备安装

  ●做好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水污染物在线监测系统控制柜的底座地基和护栏建设。

  ●提供水污染物在线监测系统工作所需电源。

  ●做好安装现场接地和防雷措施,防雷措施应符合GB 50348和GB 50343的规定。

  ●提供传感器固定装置,安装牢固可靠、拆卸方便。

  ●视频监控安装应能够覆盖水污染物监测点位、水污染物在线监测设施及相关附属装置等所在区域。

  ●冬季寒冷地区,做好管路和水池保温。

  ●符合HJ 353相关规定。

  06

  系统验收

  明确了验收的条件、要求和流程,包括硬件设备验收和联网验收等,确保在线监测系统能够正常运行并满足相关标准。

  硬件设备验收要求

  ●提供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水污染物在线监测仪器示值误差、重复性、漂移等性能指标测试报告。

  ●水质自动采样器采样量误差、温度控制误差等性能指标测试报告,测试结果应满足HJ 354相关规定。

  ●提供流量计出厂测试报告。

  ●应提供视频监控装置试运行报告。

  ●安装单位应自行或委托有资质的技术服务机构对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水污染物在线监测仪器进行实际水样比对,出具的实际水样比对报告。

  联网验收要求

  ●通信稳定性

  ●数据传输正确性

  07系统运行维护

  规定了在线监测系统的运行维护和管理要求,包括一般规定、人员与运行管理、维护保养等内容,以确保系统的长期稳定运行。

  人员与运行要求

  ●系统运行维护需配备管理人员和专业运行维护人员,并配备相应的巡检车辆、维修工具、便携式水质分析仪器等设备。

  ●运行维护人员应经过培训考核合格后上岗,应熟悉系统的工作原理、相关仪器操作注意事项、安全操作规程,能够准确处置系统运行过程中出现的各种故障及技术问题。

  ●应严格执行相关操作流程。

  维护保养要求

  ●运行维护人员应根据维护保养计划定期检查、维修或更换必要的部件,并做好相关记录,记录应有专人妥善保管。

  ●常规易损部件的管理,建立相应的备品备件管理制度。

  ●根据仪器设备工作情况定期开展运行维护内容和报警维护。

  ●当监测项目的示值误差、重复性、漂移不能达到性能指标时,应及时进行维护或更换相应部件。

  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水污染物在线监测系统运行维护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定期清理水污染物监测传感器表面,保证传感器的电极和光学部件表面不被污染。

  ●检查供电线路和通讯线路,发现线路破损或接触不良的情况要及时更换新的线路。

  ●检查视频监控覆盖区域,当视频监控角度发生偏移时应及时进行调整。

  ●定期清理监测点位处淤泥,淤泥应单独存放、统一收运、集中处置。

  ●对水污染物监测传感器进行校准,并做好相应的校准记录,校准结果应满足在线监测项目及性能指标的技术要求的规定。

  08

  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

  提出了比对测试和数据有效性判别等质量保证措施,确保监测数据的真实性和有效性。

  至少每季度对水污染物监测传感器、流量计进行一次实际水样测试,并做好相应的比对记录。比对项目和要求应满足“在线监测项目及性能指标”表内的技术指标要求。

  ●数据标记参照《污染物排放自动监测设备标记规则》相关规定执行。

  ●系统正常运行时的所有数据均为有效数据,全部参与统计。

  ●对于因仪器故障、运行不稳定或其他监测质量不受控情况下出现的零值或负值,应作为无效数据,予以剔除。

  ●对于仪器检查、校准、比对、维护保养或仪器故障维修等非正常监测期间的数据,应作为无效数据,但应对相关数据进行标记。

  ●当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水污染物流量数据为零时,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水污染物在线监测数据为无效数据,应对相关数据进行标记,予以保留并上传。

  ●监测过程中监测数据如出现急剧升高、急剧下降或连续不变等情况,需要通过现场检查、实际水样比对测试、标准样品试验等质控手段来识别,再做判别和处理。

  ●对于缺失和判断为无效的数据应注明原因,并保留详细的原始记录,以备数据审核。

  (三)影响与意义

  该规范的发布和实施,对于提升河北省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的管理水平、确保水污染物排放达标具有重要意义。

  ●提升监管效率

  通过在线监测技术的应用,环境监管部门可以实时掌握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的运行状况,及时发现并处理问题,提高监管效率。

  ●促进设施优化

  规范的实施将推动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的技术升级和改造,提高处理效率和水质达标率,促进设施的优化运行。

  ●保障水质安全

  通过严格的在线监测和监管,可以有效防止未经处理的污水直接排放到环境中,保障农村水体的水质安全。

  ●推动行业发展

  该规范的发布和实施将促进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行业的技术进步和规范化发展,为行业的长远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四)结论

  综上所述,《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水污染物在线监测技术规范》是河北省针对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水污染物在线监测制定的重要地方标准。该规范的实施将有助于提高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的管理水平和水质达标率,对于保护农村生态环境具有重要意义。

  总之,《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水污染物在线监测技术规范》的发布和实施是河北省加强农村环境保护、推动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举措。我们相信,在各级政府和广大环保工作者的共同努力下,河北省的农村生态环境将会变得更加美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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